不锈钢防火门介绍宾馆的防火要求:
(1)洗衣房应设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最好独立设置,若无独立设置条件,应考虑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在干洗机、烘干机周围3m内,禁止堆放、悬挂衣物、床上用品等可燃物,以防火势蔓延。
(2)烘干机应按操作要求,严格控制热气流的温度,一般不宜超过70'C;根据烘干的条件,严格控制烘干温度和烘干时间,不得超温、超时;在烘干过程中如发生超温、超时或有焦味、异味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待机车冷却后再开启烘干机的门,以免受高温烘烤的衣物与大量空气接触自燃起火。
(3)内装修工程应事先将装修图纸和电气线路图申报所在地区的公安消防监督管理部门,经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工程竣工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宾馆娱乐厅通往建筑物外的安全疏散出口不得少于2个,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通道至出口应装有中、英文和图案的灯光疏散标志,保证完备完好;设在二楼以上的娱乐厅,其疏散楼梯应不少于2个,不准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娱乐厅的门应向外开启,不准采用卷门、转门和吊门。
(5)厨房和餐厅之间应严格进行防火分隔,一般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作防火分隔物。厨房不应布置在餐厅下部,否则,厨房顶部的楼板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 h的不燃体;此外,在厨房外墙门、窗洞口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 m的防火挑檐。
(6)餐厅应根据设计用餐的人数摆放餐桌,留出足够的通道:酒道、楼梯及出人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或占用:举行宴会和酒会时,人员不应超出原设计的容量。